【干货知识】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17〕105号)、《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工作的通知》(金税发〔2019〕128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全市2020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19〕44号)等文件规定,浦江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浦江县户籍城乡居民、中小学在校学生和领取本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参加浦江县城镇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 1、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费1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三档个人缴费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主要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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